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举措抓紧推进。记者2月7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截至1月31日,全省106个有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任务的地区已全部发放到户。
为确保救助资金快速下拨,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提前研究制定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建立救灾资金下拨绿色通道。省应急厅在1月上旬派出3支工作组赴冬春资金发放量较大的九江、萍乡、上饶、景德镇、吉安、赣州等地进行重点专项督导后,1月中下旬,再次派出11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地督导检查。今年冬春救助资金仅用时10个工作日就下拨到市、县。
此外,我省积极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克服“等、靠、要”思想,优先加大省本级冬春救灾资金投入,2020-2021年度省级配套下发冬春救助资金847万元。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及时向重灾区调拨发放棉被、毛毯、军大衣、羽绒服等御寒衣被共计5.675万件(床),价值约742.8万元,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实际需要。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协同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采取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等机制,积极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用好用足各类重建政策和资金,形成帮扶合力。截至1月31日,2020年由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的1318户和一般损房维修7256户,已全部重建完工。